煤礦廢水排放是煤炭工業中具有工業特點的污染源之一。它體積大,范圍廣。在我國煤炭發展中,礦井廢水年流入量超過20億立方米。其特征取決于煤層的地質環境和礦物。當礦井廢水經過采煤工作面和巷道時,由于人為活動的影響,煤粉和一些有機物進入水中。我國礦山廢水中的懸浮固體主要由粉體和可溶性無機鹽組成。污染物很少見,通常不含有毒物質。因此,煤礦廢水處理將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在煤礦開采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礦井水。主要污染物為SS、COD、石油和一些金屬和非金屬元素。一些礦井水還含有放射性污染物。這些礦井水排入自然環境,對農業、土地、森林等資源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另一方面,煤礦開采造成了大面積地下水位下降。因此,開展礦井水處理和資源再利用具有巨大的環境、社會和經濟效益。可見,煤礦廢水處理已成為煤礦企業的重中之重、環保重點、水污染治理重點、煤礦業主不可推卸的義務。
除以煤屑為主的懸浮固體外,許多礦井水中溶解總固體、總硬度、硫酸鹽、氯化物、氟化物含量也相對較高,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作為煤礦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不同礦井水的離子含量不同,不能簡單地應用常規反滲透技術來制取純凈水。根據某礦井水的水質特點,通過模擬試驗,必須采用相應的處理工藝和工藝參數。
根據礦山廢水污染物的組成不同,煤礦廢水處理的常用方法有:氣浮+過濾工藝、混凝沉淀+過濾+消毒工藝、綜合水凈化裝置+過濾+消毒工藝等。直接處理后的礦井水通常采用沉淀或混凝沉淀處理工藝,處理后用作生產用水或其他水的礦井水通常采用混凝沉淀過濾處理技術;處理后用作生活用水的礦井水必須經過除酚等有害物質及消毒處理